類似承購權,它是一種租賃中的條款,給與承租人以低於預期之公平市價之價格購入租賃標的 物之權利。此一詞彙通常用於會計上分辨租賃之型態。
租賃在會計目的上之一種特定分類。這種租賃分類將決定會計帳務上的處理。對承租人而言,符合以下條件者在會計上視為資本租賃處理:(1)租賃期滿,租賃標的物無條件移轉承租人; (2) 租賃期滿,承租人得以優惠承購權購入租賃標的物;(3) 租賃期間長過租賃標的物預估剩餘 經濟耐用年限之 75 % ;(4)所有支付之租賃款項之現值大於等於租賃標的物成本之90% 。
證明承租人已收到租賃標的物之書面單據,通常租賃案件在交貨驗收證明單簽收日之後起租。
給與承租人在某一期間內使用租賃資產的權利的契約稱之。
類似銀行的信用額度,在相同的條件之下,承租人能容易的增加新的租賃物而不須再協議新的 租賃條件。
租賃案件之利率。
租賃合約固定的一段期間。
租賃契約下使用租賃資產的一方。
依租賃的種類,為租賃標的物的所有人。
租賃的另一種會計分類,不符合資本租賃標準的稱為營業租賃。在營業租賃中,出租人通常承擔在租賃期滿後,承租人是否會購買租賃物、換約、及租賃公司能否重新出售租賃物取得其殘值的風險。
個人特定針對租賃債務的保證。一般而言,對於小規模企業或股權集中的企業為確保其債權,租賃公司通常會要求提供個人擔保。
承租人支付給出租人租金以外的金額,作為承租人履行租賃債務的額外保證。
租賃期滿後租賃資產的價值,稱之。
承租人將租賃標的物出售給出租人,承租人再將該資產租回的租賃交易稱之。
供應租賃資產給顧客的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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